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 教师队伍,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度我市教育系统增人计划安排,经市政府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8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含2016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签约、聘用等基本程序,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8-9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3.报名需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6年7月下旬办理报到时需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届时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及能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 (3)本科毕业证书;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 教师资格证书或正在申请证明(报考江苏省溧阳中等专业学校、溧阳市天目湖中等专业学校岗位不需提供); (6)奖学金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4.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三)考试考核 1.资格初审评议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建立专家评委小组。专家评委小组对应聘考生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评议,根据审核评议结果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 面试考核人选。该岗位资格初审评议合格人数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2.面试考核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模拟上课或技能考核。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监督。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出现缺额,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7月下旬办理报到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三、其他 1.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政策咨询、纪律监督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87228084。 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四、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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