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 教师队伍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和特别急需人才招聘暂行办法》(哈人社发[2010]12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呼兰区利民中学和利民第二中学招聘一批研究生学历教师。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呼兰区政府网站 发布的《呼兰区教育系统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教育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考试聘用的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果填写与毕业证上专业不一致的信息,资格审核时,将被取消资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名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6年1月16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改报不成功人员,可返还报名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8.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网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 面试准考证。 11.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1894605403918946054049 呼兰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51--57335645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按网上通知的时间进行(以准考证时间为准)。面试由课堂 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试讲题目为初中基础课程,着重考察考生的基本 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课堂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课堂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两项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课堂试讲成绩排序;若课堂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结构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呼兰区人才服务局负责人事代理。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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