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卫计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决定,长治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小学 教师70名、医护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本次招聘均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二、招聘名额 小学教师70名。其中: 语文教师28名, 数学教师23名 英语教师19名。 医护人员62名。其中:临床51名,护理11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5、学历及其他要求: 教师学历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医护学历条件: (1)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和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和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等医学专业学历。 (3)报考护理岗位,需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且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通过公开招聘到我县工作在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7日 2、报名地点:屯留会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在报名期间内现场进行。 (1)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屯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2)卫计系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相关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表2份(报名表从网上自行打印),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招聘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科目不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 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教育系统《 教育基础理论》,卫计系统《医学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月19日—20日 4、准考证发放地点:屯留会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 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 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以2:1的比例重新确定岗位拟招聘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案由县2015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考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考试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 山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 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见习期、试用期内或本县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八、选岗 1、对体检和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者,按报考专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岗位,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合格,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选岗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九、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1、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工作人员违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355—7522865(纪检)0355—7522093(人社) 0355—7522155(教育)0355—7527356(卫计)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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