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和 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在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小学 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21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年应届(含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应聘者只能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月5~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网上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6日下午5时止,报名网址为斗门人力资源网( http://www.dm-hr.net)。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采取初审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相同。 现场报名与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有关证书提交原件核查):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2014、2015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各1份。 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学校计生部门出具)。 (2)往届毕业生: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小学及以上的 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各1份。 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镇或街道办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⑤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安排参加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安排,于2016年1月7日(星期四)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现场报名地点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职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 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英语、 体育、 信息技术、心理、 科学,采取先笔试后 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音乐、 美术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考试后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 (2)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试室等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 (2)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试室等事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 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试室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讲课(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5.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斗门人力资源网及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被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斗门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电话:0756-5522392 附件: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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