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 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6年江苏省海门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出生);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考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将相关报考材料电子版本发至邮箱 hmzhx@sina.com,包括:《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岗位相关的材料等。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2日截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 2.江苏省海门中学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一律以邮件回复为准。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16日13:00-16:00江苏省海门中学行知楼三楼会议室。 2.注意事项: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及身份证、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海门市人社局会同海门市教育局进行。 网上填报信息与原件材料不一致的,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 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组成,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时事、 政治、法律、职业道德、 教育学、 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报考岗位的学科 专业知识(占8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采取情境模拟形式,包括模拟上课和 答辩两个环节。 1.模拟上课 ①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模拟上课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模拟上课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模拟上课),不足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模拟上课。 ②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③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答辩 ①模拟上课合格人员参加答辩。 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④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答辩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20%、模拟上课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海门教育网、海门中学网站公布。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海门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海门中学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所有拟聘人员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0513-82212218(海门中学) 政策咨询: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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