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第三寄宿中学(原武汉市第三初级中学)是武汉市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属于“公参民”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先进、师资雄厚、质量一流。现因发展的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优秀 教师。 二、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并愿意终身从教。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 专业知识水平、教育 教学能力等。 2.全日制普通高校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有初中及以上 教师资格证书。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4.学科要求 (1)语文、数学、英语、化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教学工作或实习 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心理健康教师需具备专业知识背景、业务能力强,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学生个体咨询、团体辅导以及校本课程的教学工作。 (3)地理教师能够胜任地理教学,能完成学校校本课程的教学工作。 (4)音乐教师需具备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本功扎实,能演奏1—2种乐器,能组建并指导学校民乐队排练演出,能胜任学校各类艺术表演指导工作、音乐教学以及校本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影印件及联系方式投递到学校或发到邮箱。 2、资格审查:我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 4.录用通知。 5.签订协议。 四、工资福利 1、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办理合同聘任手续,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年收入8-15万元。 3、省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工资从优。 五、报名联系方式: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注:为避免遗漏之前投放过的简历可再次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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