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综合 面试和考核,择优使用。 二、选调对象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3.年龄及学历要求:见需求表 40周岁:1974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69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4.我市在职在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系统、卫计系统以及工勤人员除外)。 5.具有三年及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 我市未满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四、选调名额和岗位要求 见附表一:下载286662.xls 五、选调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和考察,择优选调方式。 六、报名时间 2016年1月5日9:00至2016年1月7日17:00。 七、报名地点 我市境外的考生,可进行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江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3233537 联系人:吕小林 手机:13550838686 注意事项:1.现场报名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我市境外考生需提供所在地编办(人社局)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选调单位报名,报名者要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表》下载:286664.doc,同时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网络报名者,请将所需证件(证明)扫描件及《江油市公开招聘(考调)事业工作人员表》传指定邮箱,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市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进行复审;专业的界定与审核由选调单位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全权负责。 九、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 2016年1月8日14:00-16:30在人社局后楼三楼305室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十、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有公文写作要求的岗位,公文写件与综合面试各占50%。 十一、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1.我市境外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人员。 2.我市境内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选调单位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 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考察(政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做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结论,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部门。 对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是否递补,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公示 面试、考察(政审)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三、聘用 面试、考察(政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流)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签定《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十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五、本次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16-3258013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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