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 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报考岗位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黄石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1月5日14:00至1月10日17:0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 www.hsrsksy.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对于不会操作网报系统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设有专线电话和服务邮箱,由专人提供咨询帮助和服务(联系电话:0714-6511782,邮箱地址: hsrsksy@126.com)。如对选报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5日14:00至1月10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 www.hsrsksy.gov.cn)进行网上缴费。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和《 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 (四)现场确认 享受减免 笔试费用及笔试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1、享受减免笔试费用对象的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或民政部门2016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经现场确认后退还考试报名费。现场确认和退还考试报名费时间、地点:2016年1月23日12:00至13:30期间在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届时详见笔试考场平面图。 2、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的确认。在 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明》,以及从报到时间起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员,凭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现场确认。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13日- 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黄石市人事考试院7楼( 芜湖路9号,电话:0714-651694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审核原件、交复印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名单将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 www.hsrsksy.gov.cn)进行公示。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1月20日09:00至1月23日09: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 www.hsrsksy.gov.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年限计算认定。招聘岗位中,有年龄、从业经历(含工作经历)等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四、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予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可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划后仍还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将通过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调剂和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9:00至17:00。 1、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公共基础》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 历史、人文、科技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公共基础》。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应聘人员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1、面试对象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相近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和岗位招聘计划;仅有1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或1人参加面试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和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单位、部门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3、面试方法 面试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为主,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落实面试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 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或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市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查)询。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社局事业科政策咨询电话: 0714-6516947 市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 0714-6511782 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举报投诉电话: 0714-6513086 各招聘单位电话具体见《黄石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5年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a.rar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