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坦洲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加快我镇学前教育的发展,满足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 招聘镇中心 幼儿园副园长2名(其中业务副园长1名,后勤副园长1名)。 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前教育或教育管理专业; (四)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持有幼儿园 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具有五年或以上幼儿园的后勤或业务管理 经验,并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指导能力(有参与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一人只接受一个职位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证明、 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前教育室(坦洲镇人民大街177号)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665127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前教育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演讲时间为5分钟(不包括答辩时间),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取得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重点是结合现代教育发展方向,谈未来在幼儿园业务或后勤方面的思路与具体工作措施。演讲后随即进行现场答辩。报考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及表现进行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2月到岗。 坦洲镇中心幼儿园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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