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已经开始,很多即将毕业的师范生关心的话题莫过于在新的一年里,将会有哪些政策影响我们呢?小编这就带您看一看! 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从自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从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各地各高校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
要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自2016年起全国实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
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要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2016年起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2016年全国共安排“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该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
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
自2016年1月1日起(包括1月1日)出生的二孩出生均合法。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还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元旦起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6大基本公共福利和7项福利。
6大服务分别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 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7项便利分别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玩具安全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 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4项标准由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此次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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