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 教学科研工作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拟 招聘教师若干名。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优先考虑本科、硕士、博士各学习阶段均就读于不低于我校的高等学校中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2.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主持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经历,在专业类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副教授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有主持过教育部项目经历,发表过学科方向内CSSCI系列论文4篇以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科方向内CSSCI系列论文2篇以上。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实践 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工作和学科科研工作。 3.学风严谨,求真务实,素质优良,语言表达能力良好,敢于担当,有大局观,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相关条件 1.思想 政治教育原理1人、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1人: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方向应聘者,一般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思想政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应聘者,本科必须为全日制师范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 教育学相关专业毕业,能胜任教育实践指导工作。 2.政治学研究方法1人、中国政治思想史1人。 3.党史党建基本理论1人、党史学科研究方法方向1人。 4.哲学原理1人、政治经济学1人:能为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本科生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哲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基础课,并能胜任教育实践指导工作。 5.国际政治1人:国际政治专业博士毕业, 英语程度良好,可以讲授专业外语。 6.宪法与行政法学1人、法理学1人。 7.行政管理1人:具有管理学博士学位,英语程度良好,可以用英语熟练讲授行政管理学等核心课程及专业外语课程。 三、招聘程序 1.2016年3月31日前,应聘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联系人提交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个人承担或参加的研究课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副教授及以上岗位需提交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及目标等); 2.学院与学校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 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者材料原件;考核合格人员上报学校审批。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办公室,邮编:130117。 政法学院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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