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社局、县委编办: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委编办《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内组组〔2015〕44号)要求,现就2015年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条件 1.2007年以来全市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实职干部)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市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2.2007年以来全市统筹选聘、任满3个聘期、2013年集中换届时选举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实职干部)、累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市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3.2007年以来全市统筹选聘、任满3个聘期、2013年集中换届时选举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实职干部)、获得市委组织部及以上表彰表扬、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市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二、考核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7日)。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人:钟昌辉,联系电话:3928850)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按要求张贴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和公示(2016年1月10日至20日)。县委组织部、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6年1月21日至2月14日)。县委组织部、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汇总审核(2016年2月15日至3月3日)。县委组织部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市委组织部、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5.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2016年3月4日至18日)。市委组织部、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6.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19日至31日)。市委组织部、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并通知县委组织部、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中共隆昌县委组织部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隆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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