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 2016学年幼儿教师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 教学工作。 3.具有 舟山户籍,幼儿园 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本 科学历的放宽到一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现仍在教师岗位的1981年3月3日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 1.报名时间:3月3日—3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报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幼儿园工作年限证明,近三年年初及年终工资单复印件(需有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携带填写好的《2016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后持《2016年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到区考试中心录入相关信息。 4.报名收费:因今年招聘考试的 笔试参加 浙江省2016年 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根据自考收费标准收费。 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 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以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 教育基础》两科,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作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内容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3.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省统一的教师录用考试时间)。 4.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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