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10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4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2.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城镇建设,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外勤工作岗位,适合男性,主要从事户外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项目监察,(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二)江南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 2.原则上大专学历以上,有法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民建等专业者优先考虑。 3.有小车驾驶执照者优先考虑。 4.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5.有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不受年龄、性别、学历限制。 (三)江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检测员4名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环境监测、环境分析, 化学检验、化学分析、工业分析等相关专业,具有相关的基础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取得岗位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人员,南宁市户籍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住建局岗位:2016年1月7日—1月14日(周六、日除外); 2、移民局岗位:2016年1月7日—聘满员止(周六、日除外)。 3.水质检测员岗位:2016年1月7日—1月14日(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住建局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2楼0225室,联系电话:0771-4804691。 2、移民局岗位: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9楼0903室,联系电话:0771-4950032。 3.水质检测员岗位: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0622室,联系电话:0771-4887886。 (三)现场报名 1.住建局岗位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3)户口本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5)学位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6)近期小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相片2张。 2.移民局岗位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附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5寸生活照1张),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到南宁市江南区水库移民局邮箱jnqymj@163.com。 (2)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 (4)户口簿(居住证明) (5)《江南区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规格)各一份,并请带上原件备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请提供证明材料。 3.水质检测员岗位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时间:预计2016年1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人社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批,指导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移民局岗位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 1.住建局、水质检测员岗位:综合待遇约3400元/月(包括社保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2.移民局岗位:月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同类岗位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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