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理工大学拟公开 招聘学生 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3.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中共党员,本科、研究生就读院校均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以上层次院校,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4.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6.热爱辅导员工作,道德高尚,作风严谨,工作务实;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 政治工作。 7.性格开朗,兴趣广泛,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包括 笔试、 面试及体检等环节。 三、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综合考察时须现场提交《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18点。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按照人事代理进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人事代理人员每个聘期为三年,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人事代理人员,学校按一定程序考察后,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转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综合一楼3层309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32 六、注意事项 (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的《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完全一致。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综合考察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请提前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1.《西安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4.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 5.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8.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