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学历: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为全日制本科(限应届生)及以上学历;省级师范大学(含211工程院校师范类专业和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物理专业放宽至师范类院校或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岗位均需专业相应对口。 4、招聘对象2016年8月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 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在 吉安县政府网和 吉安县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并委托生源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报名者登录吉安县教育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Email发至 386585399@qq.com,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96-8440352。报名从公告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元月25日。 2、资格复审: ①应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寸照片2张等; ②历届毕业生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一寸照片2张等到吉安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为所 教学科相关课程。试讲前1小时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随后试讲。试讲时间约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备验证。 4、聘用:试讲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含教育、人社、监察及学校相关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由学校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协议。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办理手续 凡被初步聘用的毕业生,在2016年上半年适当时候安排到聘用学校跟班见习,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在正式聘用后,由人社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教师前两年由学校提供周转房一间供过渡居住,房租按有关规定交纳。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西省吉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a.rar
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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