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员工 招聘工作在研究院人力资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研究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先天性疾病;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人才热线、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713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在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本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两张、个人简历一份送交到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的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至 lplover@sina.com.cn邮箱。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招聘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 面试。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核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自行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证明向单位函调被聘人员档案)。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18902259785联系人:廖长松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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