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集聚各类优秀人才, 上海市金山区面向海内外各高等院校 招聘储备人才3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海内外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或历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应于2016年7月底前毕业。 3、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能力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上海市金山区2016年储备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二、培养目标和薪酬待遇 1、培养目标:区人才储备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2、薪酬待遇:签订派遣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储备人才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博士研究生年薪为15.8万起,硕士研究生年薪为13万起(上述标准含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部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3、招聘流程: (2)组织拟录用人员来金考察、综合测评后签订协议 (3)报到上岗 咨询电话:021-57922207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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