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位于文化中心院内西端,隶属于县教育局,是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的一所综合性、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是一个集科技、艺术、运动、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为更好地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职能,全面提升校外教育机构育人和服务水平,丰富和活跃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决定面向教育系统和社会 招聘兼职 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全县教育系统热爱青少年工作的在职专业教师。 2.全县热爱青少年工作并符合各专业聘任要求的社会人士。 二、上班时间 双休日和寒暑假(具体时间看具体的课程安排) 三、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少年儿童,具有童心童趣,善于和孩子、家长沟通,责任心强。 4.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 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5.在艺体、科技、语言等专业教学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辅导学生成绩显著,竞赛成绩优异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五、招聘岗位 书法1名、 美术2名、陶艺1名、钢琴2名、古筝1名、琵琶1名、二胡1名。 六、选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于6月20日前交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活动中心邮箱: hdzx07977237866@163.com ;联系方式:周 波,电话:15170715599;邓春霞,电话:13879758997;办公室电话:0797-7237866 2.考核.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现场展示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历、个人或辅导学生获奖荣誉等(取得相关专业国家级以上荣誉者可加10分,取得相关专业省级、市级以上荣誉者可加5分。加分以最高荣誉为标准,每人最多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基本素质测评占30%,现场展示占70%。 3.录用方式。根据测试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活动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同时颁发聘书。 七、选聘教师待遇 按课时计发津贴。 大余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招聘兼职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a.rar
各兼职专业任课教师聘用要求a.rar
大余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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