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1、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成长发展辅导。 3、负责学生奖励资助工作。 4、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 5、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6、积极参加基层实践锻炼。 7、完成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 | 1、中国共产党党员,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 2、熟悉学生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热心帮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队协作精神好。 3、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计算机运用熟练。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4、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具有博士学位。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6、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 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岗位申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招聘程序 2.用人学院(单位)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甄选,提出聘用推荐意见,公示后,学院推荐人选下载填写《2016年四川大学新进辅导员推荐审批表》,并由学院(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交招聘工作办公室。 3.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学工部)对应聘者材料及学院推荐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员。 4.候选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员相关业务理论 笔试以及招聘专家考察小组的 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6.学校审批。 待遇:按照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3月20日 2.招聘工作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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