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当前喀纳斯景区用人需求,切实加强景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喀纳斯景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景区党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6名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包含3个部门(单位)的16个岗位。 1、旅游局10名; 2、农牧水利局2名; 3、票务管理中心4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5日至199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等时限的,均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含当日,下同)。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喀纳斯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1月30日。 报名地点为喀纳斯管委会办公楼40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洁梅(18097501070)、王琦(18690606517)、6526271 资格审查 喀纳斯景区党委 政治部干部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明示。 缴费、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1月31日16:00至20:00根据报考职位领取相应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12:00。 (3)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 面试。 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入围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原件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2016年2月3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由景区党委政治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景区党委政治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八、待遇 按照《关于喀纳斯景区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规定》中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执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景区党委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按符合调剂岗位条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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