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 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公开选聘辅导员5名,其中信息学院、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地信学院、经管学院各1名。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思想 政治素养,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五、选聘程序 辅导员选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相关职能部门于3月初根据学校有关进人规定、岗位要求以及招聘条件,完成应聘人员的初步筛选;各院(部)也可以将筛选到的简历材料(简历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盖章)于2月26日前推荐至学生处汇总。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人选。 3.报到登记: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报到(从会峰西路大门进入)。报到时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上述证件须为原件),党组织关系证明(由应聘者所在院系开具)、个人纸质简历1份。学生处、人事处、监审处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考核安排(报到登记后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 笔试和上机操作,根据笔试和上机操作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数与参加 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第二轮为面试,由考核组对应聘人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最后成绩由第一轮和第二轮考核成绩合成确定,第一轮、第二轮成绩各占50%。 5.公示签约: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的主要依据,入选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两周之内(自公示期结束后算起)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联系人:王小婷联系电话:0550-3510022 人事处联系人:贾玉叶联系电话:0550-3518055 滁州学院学生处人事处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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