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博州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批复》(新人社函[2015]611号)等文件精神,博州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区2015年下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因博州党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已被自治区批准为参公单位,其原计划招聘的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 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8年2月16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10:00—2月25日18:00( 北京时间,下同)。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 面试时携带备用。 3.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相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见附件2)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可免报名、 笔试费用。 6.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费用。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18:00。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20分。 2.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予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2月16日。 (4)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在报名时没有申请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3月14日18时起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同时,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入闱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四)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17日,每天10:00—19:00(中午不休息)。 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须准备3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5)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于面试前两天到资格审查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在博州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医生、医技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侧重招聘岗位所必须的 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博尔塔拉报社汉文采编(岗位代码:1512002、1512003)和博尔塔拉人民广播电台蒙古语播音主持(岗位代码:1512007)岗位的面试除采取结构化面试外,还须加试专业测试。其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21日18:00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州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1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直用人单位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四、监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9—2318563、2318182 纪检监督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2318191 附件: 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