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人事代理编制 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面积约1900亩(分为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 杭州湾新区汽车学院校区),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现有10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084人,其中专任 教师766人,在校全日制本 科学生13300余人。2010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学院以工科为主,管理、经济、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展望未来,宁波工程学院将进一步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突出应用性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做到办学有特色、学科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成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 二、招聘岗位 二级学院辅导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需于2016年6月30前拿到学历学位); 4、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5、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于3月8[url=mailto:%E6%97%A5%E5%89%8D%E5%B0%86%E7%9B%B8%E5%85%B3%E6%8A%A5%E5%90%8D%E8%B5%84%E6%96%99%E5%8F%91%E9%80%81%E5%88% B0nbutxsc@163.com]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 rsc@nbut.edu.cn[/url],邮件请注明“应聘宁波工程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辅导员岗位”。简历需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①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履历,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扫描件; ②本人专业特长、工作设想,有关要求。 2、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校择优确定初审名单。 3、考试 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考试,上午参加 笔试,下午参加 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定3月中下旬)。 4、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以《 浙江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为标准。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5、通过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逐层筛选,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相关手续。 五、岗位要求 1、应聘者经聘任后人事管理方式为人事代理,由学校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正式录取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察,经认定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录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宁波工程学院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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