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 招聘力度,提高 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提前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提前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2016年毕业的“211”高校师范类普通本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 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6.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提前招聘资格条件的毕业生,于2016年2月17日至18日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情况证明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填写好《滨海县2016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本次提前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月19日下午,面试内容以 说课、 答辩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为主,面试地点: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果于2月19日下午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依次选岗,签定协议。
如部分学科计划招聘不足,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剂,或另行补招。
3.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 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4.公示
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对签订协议人员进行公示。
5.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于2016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邮编:224500)。
6.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6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滨海县人社局纪委和滨海县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纪委0515~89196016,县教育局纪委0515~84224990。
4.招聘教师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才中心0515~84196060,联系人:赵明路;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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