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位于湖南省 株洲市,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 历史,以包装教育为特色,工科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工业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8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下载并如实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直接到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报名。 报名地点: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 山西路88号科技楼227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 教师:采取 试讲(含 面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含面试)、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含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含面试)。试讲(含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 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学术评议:对应聘者提供的两件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学术评议,量化评分(量化评分表详见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 (2)应聘管理岗位及实验员岗位:采取 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 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管理岗位及实验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等条件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优先,待遇从优。详情见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湖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附件: 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业大学 2016年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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