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坐落于 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 高校,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 教学研究型大学,全国首批入选2011协同创新计划的14所大学之一,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是学校于2012年1月设立的直属研究院,是学校跨学科、开放式的实体化研究机构。研究院通过汇聚学校经济、管 理、法律、艺术、人文、信息和计算机等多学科的研究人员,联合校外学术专家和行业专家,目前研究院聘有国内外专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设有学术委员会和发 展委员会,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欧元之父R. A. Mundell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E.Prescott教授,WTO前总干事M. Moore教授,美国全球金融学会主席Manuchehr Shahrokhi教授,英国纽卡斯尔大学John Shutt教授、美国华盛顿大学陈晓萍教授等为兼职教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舒国增任研究院发展委员会主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教 授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顾问,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林桂军教授任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院院长程惠芳教授是浙江工业大学国际贸易学博士点负责人和省重点学 科带头人,浙江省人文社会 科学国际贸易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三八红旗手、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研 究院已经在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集群创新、企业国际化、企业家与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环境研究等领域形成了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成果,发表权威、一级期刊论文近 百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三十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研究院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政府提供 决策参考,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十余份,已与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政府的决策智库,研究院在澳大利亚设有研究中 心。 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层次 | 一级学科 | 专业或研究方向 | 岗位名称 |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学术标准 | 海外经历 | 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以上 |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一路一带”等方向) |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 2 | 研究生/博士 | 教授 /副教授 | 近3年发表第一作者A类期刊论文2-3篇。 | 优先 | 国际金融(国际投融资研究、人民币汇率、风险管理、上市公司等方向) |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 2 | 研究生/博士 | 教授 /副教授 | 近3年发表第一作者A类期刊论文2-3篇。 | 优先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战略管理、创新管理方向) |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 2 | 研究生/博士 | 教授 /副教授 | 近3年发表第一作者A类期刊论文2-3篇。 | 优先 | 博士(后)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企业案例研究) | 专职研究人员 | 2 | 研究生/博士 | | 第一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 | 优先 |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跨国公司理论与政策) | 专职研究人员 | 3 | 研究生/博士 | | 第一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 | 优先 | 计算机 | 计算机科技、数据库开发、软件工程 | 专职研究人员 | 2 | 研究生/博士 | | 第一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 | 优先 | 备注:本次招聘的研究人员属浙江工业大学正式教师编制,待遇参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详情请见附件2)。对研究成果卓著的应聘人员,薪酬待遇可面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袁老师 2.电话:0571-85290571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六个类别: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B类:浙江省特级专家、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创新群体带头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C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 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或与上 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D类:符合学校"运河特聘教授"岗位聘任要求的知名学者。 E类:学术带头人或学科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 F类:海内外优秀博士(后)。 引进人才岗位待遇表类别 | 个人待遇 | 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单位:万) | 备注 | 津贴(D部分。税前,单位:万) | 住房安置(税前,单位:万) | A类B类 | 按《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 C类 | 25 | 人才专用房或购房安置费(150) | 理工科≥100
文科≥50 | -- | D类 | 20 | -- | E类 | 校内岗位津贴 | 人才专用房或购房安置费(50) | 10
(学术带头人≥30) | -- | F类 | 校内岗位津贴7级 | 购房安置费
(50) | 10-20 | 校聘
教授/研究员 | 校内岗位津贴6级 | 购房安置费
(40) | 5-10 | 校聘
副教授/副研究员 | 校内岗位津贴 | 购房安置费
(30)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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