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 教师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 招聘专任教师。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3月10日09:00-4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11日09:00-4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 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 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技能,按照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二)考试时间 2、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5)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 英语、计算机、专业能力、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论文须中国知网 www.cnki.net收录)。(7)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3271092 联系人:尹老师、吴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70199 联系人:马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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