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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5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有教学经历的教师: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小学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5)在岗幼儿园教师: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需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幼儿园教师招聘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户口簿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现任职学校证明等原件。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非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说课。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新区教育网(http://www.xqjy.com.cn),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
(2)说课(满分100分)
第二阶段考核为说课,参加由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考试时间、地点在新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4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60%”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笔试、学前教育加试和面试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2)学前教育加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加试。学前教育加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学前教育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
(3)面试测试(满分100分)
第三阶段环节为面试,由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30%+加试成绩×30%+第三阶段考核成绩×40%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三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三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考生在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第二阶段考核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在第三阶段考核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在新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新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新区教育局交流安排。
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于2016年8月15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人事关系转无锡市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891327、0510-81891330。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新区教育网公布(http://www.xqjy.com.cn)。
五、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新区纪工委:0510-85223736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纪委:0510-81891322
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0510-81890226
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二0一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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