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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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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1: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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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5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5)现在岗幼儿园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6)现在岗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部门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需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非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或无锡市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岗位序号1-16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岗位序号17-2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答辩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序号22-23)
考核分笔试、学前教育加试和面试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2、学前教育加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加试。学前教育加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学前教育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
第三阶段:面试测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说课和答辩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说课和答辩。由专家组根据说课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阶段测试结束后,将报考者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成绩按30%:30%:4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三阶段成绩高的,若第三阶段测试成绩仍旧相同,则进行加试。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五)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所有考生由教育局在面试测试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录取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滨湖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区教育局调配。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查)成绩仅在无锡教育网上查询。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局: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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