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直学校2016年师资需求情况,现就2016年市直学校文化课新 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要求 (一) 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研究生、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允许按相近专业报考);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 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 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在应聘后二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一)2016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国家统招统考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外高校)、全国知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 如果某一学科招聘计划数与参加 笔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缩减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中某一专业方向因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时,该计划按学科计划执行,不再分专业方向,如体育(足球方向)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时,其计划按体育学科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2月16日0∶00—2月22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2月22日24∶00报名结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2月23日0∶00—2月26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6年2月27日0∶00—2月28日24∶00。 已报名人员可登陆绍兴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85200223、85221561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小校场路5号,城市广场对面)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1)符合招聘对象(一)的。①下载打印的《2016年绍兴市直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2)符合招聘对象(二)的。应届生:①下载打印的《2016年绍兴市直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历届生:①下载打印的《2016年绍兴市直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③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符合招聘对象(三)的。①下载打印的《2016年绍兴市直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③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中学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 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两科。中学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除专业技能测试)统一参加 浙江省 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 www.zjzs.net)招生考试社会考试栏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的分别参加物理和化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体育、体育(乒乓球方向)、体育(足球方向)、体育(篮球方向)、音乐、音乐(舞蹈方向)、美术学科的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再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测试内容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告。 (3)笔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上午中学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2016年4月16日下午13∶30开始体育、体育(乒乓球方向)、体育(足球方向)、体育(篮球方向)、音乐、音乐(舞蹈方向)、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绍兴教育网公告。 2.面试 (1)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届时在绍兴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 (三)分值设置 1.笔试包括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45%计入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有参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考察。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五)公示与签约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择岗。拟聘用人员参加绍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择岗。按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聘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3.签约。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6年6月中旬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6年8月10日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本人签订1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聘用(含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局监督电话:85144291 8522156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911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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