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按照《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选、转聘)暂行办法》(黄组通〔2015〕121号)、《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黄人〔2003〕19号)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根据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公开选聘以下岗位: 岗位:综合文岗、政策研究 选聘人数:2人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选调生)、事业单位中具备事业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事综合文稿、政策研究方面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现在市直部门、县(市、区)政研部门从事综合文稿、政策研究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宜办理人事手续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公告: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报刊和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发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189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228室,联系人:肖天酬,电话:0714-6390871)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 www.chsi.com.cn/)打印出的学历证明(有关表格可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自行下载)。 4、资格审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 笔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含被录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 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6、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考察和体检发现不合格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 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选聘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8、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选聘工作期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和受理举报问题。咨询、解答电话:0714-6390871;监督举报电话:0714-6398025。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a.rar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a.rar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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