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 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更好地稳定、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高端学术人才,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6]1号)要求,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东北师范大学! 一、岗位设置 “长白山学者”是具有国家级高端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是吉林省在高等学校中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长白山学者计划”设立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两类岗位,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均为3年。其中,省域外引进人才不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具体设岗学科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 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地理学、 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草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美术学、设计学等32个一级学科。 二、岗位职责 (一)“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是根据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聘任的具有较高名望和学术地位的高端人才。其主要职责是: 1.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促进学科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青年 教师和研究生提高 教学和科研水平。 3.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吉林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是颁发授予拥有较高学术地位或重要研究成果的教席名衔。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学术前沿。 2.开设本科生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3.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和吉林省重大战略需求,积极组织承担国家及吉林省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4.积极推动省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一)“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过国家级等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⑤政策建议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二)“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在研项目符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效益。⑤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政策待遇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年20万元人民币奖金,并以项目资助的方式对“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给予科研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每人200万元人民币,哲学社会科学类每人50万元人民币;“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聘期内享受每月1.5万元人民币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奖金报经省政府批准,按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要面向校内外积极物色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科学评价,择优推荐。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招聘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人才外引,每个设岗学科需确定岗位招聘对象是特聘教授还是讲座教授,每个岗位可上报最多不超过4名推荐人选。其中,省域外引进人才占推荐人选总数的一半以上。 2.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仿吾特聘教授”、“仿吾青年学者”优先考虑。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现职副校级以上领导等,不允许申报“长白山学者”。 4.请各学院(部)于4月1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或“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推荐表”一式1份(不另加封皮,双面打印),同时报pdf格式电子版。 (2)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胶装),佐证材料包括: ①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④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⑥推荐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排序汇总表”(需排序上报,学院(部)党政联席会两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3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报送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联系人:杨亮玉 联系电话:85099718;传真:85683843 人事处 201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