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我区面向全省公开 招聘3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有2个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6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安监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 海南省户籍人员(或海南省生源);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海口市户籍人员(或海口市生源)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 7、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 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 笔试和 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至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办公大楼515室(市区乘8、28、29、33路公交车至美舍桥站下)。联系电话:0898-65309272。 3、报名材料:①《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 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属在编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 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网站( http://www.meil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身份证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 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面试前2天向考生手机发送信息通知及在美兰区区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 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美兰区各镇(街)安监站所的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无故变更。拟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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