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 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1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教育类职位7名,医学类职位20名,综合类职位34名。具体详见《江口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 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6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适应拟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 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等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1)教育类职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6日9:00—17:00;报名地点在贵阳市黔灵西路11号君安宾馆大厅;考试时间3月7日上午9时。 (2)综合类职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7日9:00—17:00;报名地点在贵阳市黔灵西路11号君安宾馆大厅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医学类职位:报名时间以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的大学生就业推荐会为准,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未用完的招聘计划数,将在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继续招聘。 3.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名确认。 ⑵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隐瞒、伪造个人信息以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安排的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招聘职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当场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要求。初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予以签名确认。同时,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 ⑵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集中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复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予以签名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明确告知其不能参考的原因,同时退还报名考试考务费。 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环节,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同一职位若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需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最后的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考生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从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的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造成的空缺职位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31日前未能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等报考要求所需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经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由“县招聘办”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最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七、纪律要求 江口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0957 附件: 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