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下属的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设招聘岗位6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2月19日至1998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统一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 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附件3)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月29日。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tpk85677278@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本人。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不予开考,报考人员由此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可于报名结束后在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组织下,选择可报考的岗位进行改报。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准考证将于3月14日后发送至本人电子邮箱,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类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9日上午安排《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约15个工作日后登录晋江人社网查询。 4、笔试成绩合格线。两门笔试科目分别设置合格线,合格线=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按照各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社网另行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资格复核期间完成。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发送至面试人选电子邮箱,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 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流程、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社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机关,其中:报考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的,送达晋江市委组织部党群干部管理科;报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送达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三)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社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五)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诚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社网( 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77348。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0595-85665656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85677278 2016晋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ser.rar
2016晋江市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ser.rar
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ser.rar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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