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 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 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被聘用后需在江油教育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9日之后出生)。 其中,报考者本人若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则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硕士学位证、高中 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自愿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2月29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传至指定邮箱( jyjtjzgg@126.com)(报名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由江油市教体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江油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2016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就读证明和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往届硕士研究生需带上毕业证、硕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以及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所载学籍和学历信息打印件各1份。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领取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江油市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面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者所报学科相应的教材内容,讲课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方可聘用。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性作进一步核实等情况。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政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政审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做出政审是否合格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如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在“学信网”官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送交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审查,并将拟确认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江油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经绵阳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江油市人社局出具聘用通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江油市人社局0816-3227286 江油市教体局0816-3221246 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s.rar
2.江油市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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