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2016学年中小学 英语教师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中小学英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英语教师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201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应届毕业生放宽到 浙江生源),舟山户籍以2016年3月3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6.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7.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日16:00前,将《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 jwrsk@mailNaNec.gov.cn邮箱(邮箱主题:学科 姓名);现场报名于2016年3月3日—3月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未参加现场报名的视同放弃。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的《2016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后持《2016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到区考试中心录入相关信息。 3.报名收费:因今年招聘考试的 笔试参加浙江省2016年 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根据自考收费标准收费。 4.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 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 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以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录用考试《中学英语》和《 教育基础知识中学部分》两科考试,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作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内容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3.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省统一的教师录用考试时间)。 4.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公示结束,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3.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在2017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5.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2016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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