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区2016学年幼儿 教师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编制 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 教学工作。 (三)2014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 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户籍不限。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或2倍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携带本人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3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报名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为 面试,时间为3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考试内容如下: (一)上课(50%) 按照指定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其中 音乐类综合素质占上课的40%)。时间15分钟左右。 (二)命题绘画(20%) 根据指定主题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儿童画。相关材料由考场提供,时间30分钟。 (三)案例分析(30%) 1.根据提供的案例,用 教育学、 心理学等相关理论口答分析。时间10分钟内。 2.回答即时提问。 当总成绩并列时,按上课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上课成绩仍相同的,按案例分析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须参加由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201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