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南屏镇中心 幼儿园是按省一级标准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以“静听花开的声音”为办园宗旨,以“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优雅礼仪、娴熟社交、完美的性格、坚强的意志力、健全的人格”为培养目标,为孩子提供“安全、温馨、和谐、优质”的育人环境。 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珠教基【2013】24号文《关于做好 珠海市201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园制定具体的报名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1.3月11、12日(周五、周六)两天上午9:00至下午4:30,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及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2.录取公告时间:3月18日,我园将录取幼儿园名单张贴在幼儿园大门口。 二、招收班级年龄划分 小班(招收210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中班(招收35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大班(招收25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本区户籍生:持有南屏镇户籍和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主页、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登记卡共两项内容。 2.困难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 (二)外地户籍生:在香洲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及港澳台外籍等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主页、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登记卡共两项。 2.连续五年本区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 四、录取办法 1.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类别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南屏镇户籍困难家庭幼儿;第二类:南屏镇户籍的其它幼儿;第三类:本区户籍(非南屏镇户籍)或在本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外来务工人员及港澳台外籍等子女。 2.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录取不分报名的先后顺序。先录取第一类,第一类录取后还有学位的录取第二类,如第二类人数过多,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第二类录取后还有学位的,再录取第三类,如第三类人数过多,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以此类推(具体抽签办法另行制定)。 3.录取公布时间:3月18日。 五、收费标准 1.注册时收费:生活用品费600元(仅新生入园购置被褥、园服等用品一次性收取)。 2.入园后收费:保教费:720元/月,伙食费:12元/日,生活用品费:50元/月。 六、报名地址 香洲区南屏镇中心幼儿园(南屏环屏路446号) 咨询电话:6265766 七、特别提示 报名请在规定的两天内交齐资料,过期恕不受理;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予保留。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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