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学科于一体的多科性 教学型地方本科院校。学校现有12个教学学院,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校级科研机构。学校座落在湖南省 历史文化名城—— 永州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团结协作精神强;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1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5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www24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大学××专业硕士/博士/教授×××(姓名)应聘××学院××岗位”。 每名应聘者限报名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 教师岗位: 采取 面试和 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试讲以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 专业知识、应变能力、教学基本素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教辅岗位: 采取 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实际操作、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际操作主要是通过实验准备和操作,拟写一篇实验报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图书管理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教辅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应聘图书管理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381163(蒋老师、赵老师) 监督电话:0746-6381404(学院监察处) 2016年湖南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a.rar
湖南科技学院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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