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庞大,来源渠道不一,良莠不齐,因为存在“铁饭碗”制度,造成不合格人员长期占据着教师岗位,无法腾出编制补充新教师。
有数据显示,全国约有10%的县,连续3年无法补充新教师。
>>>> 然而,“退出”机制真的可以换来公平吗?
网友声音:
1.退出制的决定权在谁手中?教委?校长?全校老师?还是学生家长?如果不能完全摆脱教委或校长就是腐源。
2.把老师搞得危机感更加严重了,大部分老师还是可以的,一部分不合格的混进教师队伍清理起来也有难度。
3.三十岁的教师和三十岁的能一同考核吗?为教育事业奉献大半辈子,身体早就透支的不行了!
从各方对改革制度的担忧可以看出,教师退出制度的实施还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引起重视!
>>>>考核教师的指标有哪些? 《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为不合格: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这些规定为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了依据。
实际上,从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来看,也主要是 从师德、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和违法犯罪等方面来判定不合格教师,并按照程度轻重实行转岗、待岗培训、降级聘任、解聘等不同的退出途径。
>>>>考核什么、如何考核?
一般来说,教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但具体内容各不相同,标准也往往难以把握。
如果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教师出现了重大师德问题,往往一票否决,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教师如果不服,应该如何申诉?这些往往缺乏统一的标准,也引起了较多争议。
制度实施后,各地出现了以下情况: 情况一:
一所学校大概存在3%至5%的不合格教师,主要问题是不敬业、教育教学能力差。
学校规定,如果所教班级平均分与平行班差距在5分以上的就属于教学事故,一年出现两次及以上的教学事故,年终考核即为不合格。 情况二:
有的学校则把参加课题研究、发表论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 情况三:
有些学校因为缺乏具体标准,年度考核只是走走过场,从未出现过考核不合格现象,没有真正发挥激励和甄别的作用。 情况四:
还有的地方,由于教师待遇低,教师离职意愿强烈,考核形同虚设。
>>>>谁有权辞退不合格教师?
在我国,教师退出的权力主体并不清晰。
有的地方,学校校长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辞退教师。如果教师不服,可以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有的地方,尤其是实行“县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区域,一般由学校提出不合格教师,必须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无权直接辞退教师。
>>>>实行退出制度有多难?
多位教师管理人员提到,教师退出制度实施的最大障碍在于教师管理体制。 困难一:
目前教师的管理包括多方权力主体,教师的编制、工资等由人事部门负责、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由教师业务部门负责,不同管理部门各行其政,往往缺乏沟通和衔接,很多事情必须上级行政部门才能协调,这给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带来了很多困扰。
为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地方成立了专门的教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负责协调教师的聘用和退出问题,对于需要待岗培训的教师,由教师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学校安排其进修学习、跟岗培训,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困难二:
辞退不合格教师不仅花费巨大,还要承受行政诉讼等时间和精力成本,还有管理体制、复杂的人情因素等问题。
有校长坦言:并不愿意拥有辞退教师的权力。教育局有这方面的政策,但没有大力度执行。作为个人,是不愿意辞退教师的,主要是压力太大,怕老师折腾。所以通过不合格教师不分配教学任务,让他自动提出辞职。
你怎么看? 虽然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可能会得罪人,可能会给教师带来压力,可能会给学校管理带来一些麻烦。而复杂的退出程序如果操作不公,麻烦可能会更多……
当然,不合格教师退出之后,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应该通过培训转岗、离职,尽可能降低改革的风险。对转岗教师而言,离开不适合的岗位,换一种人生,也未必是坏事,还有可能是新机遇。总之,队伍流动起来,这个队伍才有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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