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通海县新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人数招聘单位语文数学外语政治计算机化学历史地理
通海县第一中学111 111
通海县第二中学 1 2
通海县第三中学1 1 1
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1
合计21112141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限招2016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独立完成常规 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在2016年3月3日 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直接 面试的方式,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通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十年)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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