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本院优秀应届本科生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潜心教书育人,服从组织分配;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办公技术和方法。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普通话标准; 5、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含28岁),担任过学生干部;本院应届优秀毕业生,担任过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岗位相适应的 专业知识背景,取得 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人员性质 合同聘用 四、招聘程序 由学院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和学院组成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辅导员的招聘工作。辅导员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6日17:00。 报名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花江校区人力资源部(外地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 联系人:容老师 电话:0773-2216781 E-mail:gdxkyhr@163.com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双面);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核验。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我院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我院学生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学生工作部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力资源部形成拟聘方案,报学院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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