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由 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推进学院的办学和专业建设,经研究,决定 招聘辅导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男,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担任班长、团支书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截止到7月30日。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止。 2.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 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发送至 rsc@wzvtc.cn(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字样),报名咨询电话:武老师0577-86680010。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后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 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 1.笔试。 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 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3:1比例(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院长办公会议和院党委会审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温州已参加社保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4.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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