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 21个,分别为公益一、二、三类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厅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概况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农业厅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贴上照片,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6年3月28日17:00时后开始打印。 (三)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 笔试加 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农业基础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考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农业厅网( http://www.gdagri.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阅相关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暂缓就业的2014、2015年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岗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厅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为结构化或专业相关知识测试。 2.面试评委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农业厅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88315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88323 广东省农业厅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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