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公开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虹星桥镇编外工作人员3名:长兴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以2016年3月1日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每个岗位对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详见《虹星桥镇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因招聘岗位需经常现场巡查、加班加点,建议男性。 凡有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虹星桥镇党政人大办公室(一楼) 联系人:丁莉萍、李思 联系电话:0572-6902855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招聘岗位中有报名人数超过1:10,考试以 笔试和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均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 (3)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待遇按照镇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虹星桥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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