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北启秀学校是南通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战略具体实施项目以及市北科技城的重点配套设施。市北启秀学校位于 港闸区幸余路南、集贤路东,项目占地6.49公顷,采用九年一贯制的小班化办学模式,小学8轨48个班,初中8轨24个班,合计办学规模为72个班。由南通市启秀中学校长兼任校长,选派管理团队,优秀初中师资,两校实施一体化管理。为了着力打造市北教育品牌,经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南通市市北启秀学校拟赴外公开 招聘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1998年3月期间出生);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可以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和相应 教师资格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2016南通市市北启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会同南通市市北启秀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三、考试 (一) 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教育 教学相关 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 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6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6的,按实确定。 2、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 ①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②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港闸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按照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 2.考察。由港闸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南通市市北启秀学校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在2016年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港闸区教育局) 0513-85609798(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 85609689(港闸区纪检三室)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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