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创建于1899年,是山东省首批办好的十九所重点中学之一、省级规范 化学校。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泰安市政府在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经泰安市政府批准,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 招聘100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数量 1、面向全国公办学校招聘在编在职优秀高中 教师15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2、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其他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85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另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编在职教师岗位:在职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育 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毕业生岗位: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表现好,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人员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泰安市范围内现有在编在职教师不能应聘;在读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及考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 9:00-3月23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打印报名材料。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需下载打印《2016年泰安一中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4、确定、公布考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并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采取先 笔试,后 试讲的考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40人(含40人)至99人的,采取先 答辩,后试讲的考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39人(含39人)以下的,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对于确定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要于2016年4月6日—8日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不再收取笔试考务费用。 6、笔试。确定进行笔试的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不分学科,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 教育学、 心理学、 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7、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 (1)先笔试后试讲的招聘岗位(100人以上):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2)先答辩后试讲的招聘岗位(40-99人):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采用问题答辩的形式(不超过5分钟)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成绩当场公布,并同时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答辩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3)直接试讲的招聘岗位(39人以下):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全部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答辩、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试讲不再收取 面试考务费用。 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 专业知识等。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此次招聘考试的试讲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或答辩成绩均不再计入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对于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人员试讲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试讲最低成绩。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试讲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或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或答辩成绩)也并列或者没有笔试成绩(或答辩成绩)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试讲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列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1182(人社) 0538—6991878、5885101(教育) 1.2016年泰安一中招聘岗位计划表(在编在职教师类)a.rar
2.2016年泰安一中招聘岗位计划表(毕业生类)a.rar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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