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80名高中 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按岗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教师80名。具体名额与学科分配如下: 语文12人(男6人、女6人); 数学12人(男8人、女4人); 英语11人(男6人、女5人); 物理9人(男6人、女3人); 化学2人(男1人、女1人); 政治4人(男2人、女2人); 地理8人(男 4人、女 4人); 历史6人(男 3人、女3人); 生物6人(男3人、女3人); 体育4人(男3人、女1人); 美术2人(男1人、女1人); 音乐1人(女1人); 计算机3人(男2人、女1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报考人员须 江西籍或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信丰籍(带结婚证和户籍证明认定)、取得(或将取得)普通高校(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取得(或将取得)相应高级 教师资格证的应、历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须是2012-2016年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二本及以上学历人员。 4、报考人员所报学科须专业对口,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无招聘学科的,文科类可报语文、政治、历史;理科类可报数学、物理、化学。 5、凡已招聘进入外县事业单位人员,具备相关条件可参加报名。 6、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获得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报考分学科分性别进行,1-2个学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应达到3:1,3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应达到2:1。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时,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缩减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不递补。 3、笔试。笔试考专业科,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方法按江西省高考范围、要求命题。笔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别为150分,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十门学科分别为100分。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120分钟,其他学科为100分钟。 4、试讲。(1)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1-2个招聘岗位的,入围试讲人数比例为1:3,3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入围试讲人数比例为1:2;(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方案另定;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试讲形式和内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3)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试讲。(4)各科试讲分值为100分。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试讲成绩。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和试讲总成绩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预聘对象。末位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笔试成绩再相同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证明、2张一寸免冠彩照);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或择业代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免冠彩照、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或证明)。 2、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50元。 4、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聘用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6年7月15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和个人档案的。 六、招聘教师的安排 招聘的教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科、分性别选择学校。 七、招聘工作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 3月24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 3、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查分时间:2016年3月28日-3月29日。 5、试讲时间:2016年4月2日-4月3日。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公示时间:2016年4月5日。 7、体检时间:2016年4月9日。 8、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九、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16 年3月3日- 2016年3月18日 2、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教育在线网、信丰手机报 3、电视:信丰电视台 4、宣传栏:信丰县教育局 十、咨询电话: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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